2、注重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之间的协调性,解决标准间重复、矛盾问题。
3、对复审废止的标准项目,要做到依据准确,理由充分。
三、复审意见
复审意见分为继续有效、修订和废止(即终止)。
1、继续有效:标准的技术内容仍符合当前技术水平,满足行业发展和市场需求。
2、修订:标准的技术内容需作较大修改才能符合当前技术水平,满足行业发展和市场需要,或需要改变标准性质。
3、废止(终止):标准适用的产品已退出市场,涉及的主要技术已被淘汰;标准内容被其他标准所涵盖或替代;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属于企业内部规定等。
四、复审意见的报送 将填好的每项标准复审意见表(见附表),于2011年7月25日前发邮件至输送带标委会秘书处。
E-mail:TC428SC1@gmail.com 负责人:辛永录,联系电话:13969634857。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附表: 输送带国家(或行业)标准复审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