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Rubber Belt, Hose & Coated Fabric Information Center


全国橡胶工业信息中心胶带胶管胶布分中心

关于做好第三批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民政部 | 作者:新干线 | 发布时间: 2017-02-24 | 3327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机构分离
    涉及取消行政机关(包括下属单位)与行业协会商会的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关系的,以及分离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与行业协会商会合署办公的,由业务主管单位出文。
    涉及行业协会商会与其代管事业单位分离的,由业务主管单位提出意见,按规定程序报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出文。其中,国资委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方案,报联合工作组办公室征求有关部门意见达成一致后,由国资委按程序报机构编制部门审核。
    (二)职能分离
    涉及行政职能分离和转移的,由业务主管单位出文。
    (三)资产财务分离
    所有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资产清查,由业务主管单位组织清查出文,报财政部、国管局,并抄送民政部。
    涉及行政办公用房清理腾退及过渡期使用的,由业务主管单位报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审核出文。
    (四)人员管理分离
    涉及行业协会商会人员管理分离、规范用人关系的,由业务主管单位出文,需报有关部门批复的,由有关部门批复。
    (五)党建、外事等分离
    所有行业协会商会都要制定党建分离方案,由业务主管单位分别报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资委党委审核出文。
    所有行业协会商会都要制定外事分离方案,由行业协会商会住所地省(区、市)人民政府外办审核出文。
    涉及期刊主管主办单位变更的,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核出文。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任务。各部门、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要充分认识脱钩改革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扎扎实实做好脱钩试点各项工作,确保第三批脱钩试点按时保质完成。

  
会员登录   MEMBER LOGIN
电子邮箱  
密码      忘记密码?
  注册
资料下载  DOWNLOAD  
友情链接  FRIENDLY LI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