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改革,协同推进。落实标准化工作改革措施,推进形成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和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完善政府、社会团体、企业和科研机构等多方参与,产业上下游协同的标准化推进机制。
夯实基础,强化创新。加强基础理论、共性技术研究、标准试验验证等基础性工作,夯实工业基础领域标准基础能力。推进技术创新与标准研制有效结合,将科技成果及时转化为标准。
重点突破,整体提升。围绕产业发展重点,聚焦装备制造业重要产品和重大工程需求,加快工业基础领域关键技术标准制修订。系统制修订量大面广的工业基础标准,推动装备制造业标准水平的整体提升。
开放兼容,强化实施。推进工业基础领域国际标准转化,推动标准走出去;加快工业基础领域军民标准通用化。注重标准实施与政策、法规的衔接配套,加强标准的宣贯、实施、监督和服务。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工业基础标准整体水平大幅提升,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显著增强,形成与产业发展相协调的工业基础标准体系。
具体目标是:
新制修订2000项以上工业基础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研制一批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急需的工业基础标准;完成100项工业基础军民通用标准制修订;培育发展一批工业基础团体标准;工业基础重点领域国际标准转化率达到90%以上,实质性参与100项以上国际标准的制修订。
三、标准体系现状
本指南所指工业基础标准主要包括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基础工艺、基础材料和基础共性技术四部分。其中,基础零部件(元器件)标准是工业基础标准体系的主体,基础材料标准是工业基础标准体系的核心,基础工艺标准是保障,基础共性技术标准是工业基础标准体系的基石。
截止到2016年底,我国现行工业基础标准5700余项,其中国家标准3100余项、行业标准2600余项,涵盖50余个专业领域,重点领域国际标准转化率约为78%。
工业基础领域标准体系框架如下:
图1 工业基础领域标准体系框架
目前,我国工业基础领域标准水平基本达到国际一般水平,能够满足一般产业配套需求,但是高端装备配套关键零部件(元器件)、核心基础材料、先进制造工艺和安全可靠性等基础共性技术标准缺乏,标准整体水平还有待提高,急需开展重点标准研制任务,进一步优化国家工业基础标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