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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清理规范已脱钩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的通知
来源:民政部 | 作者:新干线 | 发布时间: 2017-05-16 | 4144 次浏览 | 分享到:


  三、清理规范的步骤安排
  (一)自查自清阶段(610日前)。已脱钩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要对本单位2016年度所有涉企收费项目进行自查,查清收费项目、标准、范围、数额和依据,并对照清理规范的重点内容,逐一研究提出取消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以及下一步整改规范的意见。各行业协会商会要于610日前将附件2—附件6所列涉企收费清查情况表报送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同时发送电子版。表格电子版请在中国社会组织网(
www.chinanpo.gov.cn)通知公告栏的《通知》附件中下载。
  各行业协会商会自查自清报告(参考模板见附件7)要情况清、数字准、措施实,要有调整相关收费、减轻企业负担的措施和金额。凡是自查自清报告措施不实、金额偏少的一律纳入重点督查、检查和审计范围。在自查自清阶段,不主动整改违法违规收费行为的行业协会商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审计署等部门将按职责分工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凡是在自查自清中主动纠正违法违规收费行为、降低收费措施和金额、减轻企业负担扎实有效的,将予以减轻或者免予处罚。
  (二)材料复核阶段(6月底前)。民政部对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报送的材料进行复核,并于6月底前将有关情况报送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联合工作机制进行审查。
  (三)集中审查阶段(8月底前)。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联合工作机制对行业协会商会自查自清结果以及提出的清理规范意见进行审查。各行业协会商会根据审查结果,抓紧组织落实,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偏高收费标准,主动调整会费档次、降低会费标准、减免会员企业会费,落实各项规范管理措施。
  (四)重点检查阶段(8月底前)。结合自查自清情况,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对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对违法违规涉企收费问题严肃处理,公开曝光典型案件,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五)统一公示阶段(8月底前)。民政部通过中国社会组织网集中公示已脱钩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会费和其他收费的项目与标准,增加政策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四、清理规范的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优化实体经济发展环境,是贯彻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深化简政放权的关键内容。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作了明确部署。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要充分认识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扎扎实实做好清理规范的各阶段工作,确保取得切实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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